根据就业需求适当放宽职工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年龄限制
为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13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布《关于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提升使用效能的通知》,对重点工作作出部署。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福建加大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账户资金调整使用力度,各区市要用好生活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账户资金,加大辖区内专项账户资金调整使用力度,向所有有条件的培训单位,企业和劳动者开放职业培训补贴项目,确保各项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得到享受和落实。
同时,进一步扩大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覆盖面各地要认真落实企业职工,重点就业群体和易返贫人群职业培训和生活费用补贴政策,打破户籍和地域限制,支持帮助有培训需求的人员就地接受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生活费用补贴
根据消息显示,根据就业需求,适当放宽职工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年龄限制对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经培训取得证书的,将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在加强新型职业培训方面,该负责人表示,各地要结合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发展形成的新就业需求和新就业格局,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并逐步完善新型职业培训支持政策符合条件的新职业培训可按要求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安排工作经费,加快新职业试题库建设,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标准制定,培训包开发,教学计划制定和教材建设
此外,福建还加强了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落实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所在地,常住地,培训地,求职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三次加强实名制登记信息管理,支持常住户口,培训场所,求职就业场所打破户籍限制,切实加强政策落实,加大培训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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