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文化产业园区承载计划》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文化产业园区承载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为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促进以文化产业园区为纽带的区域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进国家文化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实施《文化产业园区承载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东中部地区与西部,东北地区文化产业园区合作,确定一批园区开展结对合作通过有效整合资源,引导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高效聚集,促进企业,项目,人才,渠道的良性互动,实现园区间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的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各地文化产业园区的比较优势,推动文化产业基础好的地区园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形成新的增长点,带动基础薄弱地区园区创新发展方式,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形成创新引领,示范引领,相互促进的区域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自愿参与在文化和旅游部及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有条件的园区自愿参与承载计划
双向选择,统筹配对在园区结对意向对象双向选择的基础上,根据区域文化产业发展实际,统筹确定结对合作园区
稳步推进,注重实效引导园区科学制定结对合作工作方案,鼓励合作园区探索利益共享合作新机制,努力取得务实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协同发展模式
三。结对合作的范围
纳入承载计划结对合作范围的文化产业园主要包括:
1.文化和旅游部与京津共建的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和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区,
2.文化和旅游部命名的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3.获得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资格的园区,
4.省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重点公园,
5.在文化和旅游部对口支援和定点帮扶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等特殊类型地区有一定发展基础和良好发展潜力的园区。
按照优势互补,产业协作,业态互促,生产要素合理流动的原则,支持上述五类园区中发展质量水平高的园区与发展基础薄弱的园区结对合作鼓励东中部重点园区与西部,东北地区园区结对,鼓励长江,黄河流域上中下游园区合作,鼓励各类园区与重点配套区域园区合作,提高园区建设发展水平
支持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大运河沿线等地区相关省份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合作,促进区域内园区结对合作,协同发展鼓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参照本规划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园区协调发展的相关工作
四。关键任务
以市场为导向,坚持园区平台设置,企业跟进,市场运作,共同发展,根据园区发展实际,鼓励结对合作园区,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建立长期长效合作机制:
一是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开展重点项目合作,着力建链,强链,补链,延伸链,实现功能互补,提升结对合作园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是着力培育新业态,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建立人才互动机制,合作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升结对合作园区创新能力,
三是围绕运营管理模式和服务体系建设,搭建园区信息和服务共享平台,优化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功能,提升结对合作园区服务能力,
第四,围绕品牌建设,开展合作招商,宣传推介活动,提升结对合作园区的品牌影响力,
五是着力构建利益共享合作新机制,以市场为导向,探索飞地经济,伙伴园区等合作模式,引导结对合作园区协调发展。
动词 支持举措
支持创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命名管理对积极参与承载计划的园区,根据工作成效,优先安排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验收命名和动态考核
资金支持选择一批重点项目,在参与承载计划的园区组织参与投融资路演符合条件的,与部协调开展合作的金融机构将给予重点支持
人才支持将参与承载计划的园区纳入文化产业园区人才培养支持范围,培养项目策划,园区运营,投融资,文化金融,国际合作等领域的高端人才
宣传及时总结结对合作的经验,宣传推广行之有效的合作模式
六。工作安排
动机宣言
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园区申报参与承载计划的意向。
1.引导符合条件,有参与意向的园区自愿填写2022年文化产业园区承载计划意向申报表其中,4类,5类园区还需填写《文化产业园区基本信息表》
组织对接
1.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结合园区发展实际和结对意向,遴选确定参与承载计划的园区范围并组织交流对接,根据交流情况和园区意向确定拟结对合作园区。
2.相关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拟结对合作园区深化沟通对接,确定合作内容方式并起草合作协议,报我部后签署实施。
实施促销
1.结对合作园区签订合作协议后,在相关省级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园区实际情况,确定重点合作项目,共同制定3年工作计划,报我部备案,每半年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2.有关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和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将园区结对合作项目纳入各省东西部合作和区域发展的重点工作,跟踪承载计划的进展情况和园区合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反馈给我部,加强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之间的沟通,共同指导结对园区深化合作。
3.我部每年对园区结对合作的成效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宣传推广有效的结对合作模式。
七。联系信息
联系人:杜雷张学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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