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已近一年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截至12月26日,《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已近一年针对《条例》的实施情况,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在该部最近几天召开的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国已核发逾35万张排污许可证,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但是,检查发现有4980家单位存在排污许可质量和排污许可要求不落实的问题,目前正在督促整改
日前,国务院发布《条例》,这是排污许可制度建设的一个里程碑刘志全说,一年来,生态环境部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全国已将304.24万个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管理范围,其中,核发排污许可证35.26万张,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0.98万家,对268万家污染物排放量很小的固定污染源进行排污登记,实行许可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口25.97万个,大气污染物排放口97.09万个
同时,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刘志全表示,生态环境部组织全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及执行报告双百检查,共督促30.46万家排污单位提交2020年度执行报告,提交率由27%提高至99.4%,完成14.42万张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和5.97万份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推进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等
据刘志全介绍,生态环境部还印发实施《关于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实施方案》,部署建立健全与环评,总量,执法,监测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衔接融合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了多个相关试点,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今年1月24日,国务院发布《条例》,这是排污许可制度建设的一个里程碑。”刘志全说,一年来,生态环境部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全国已将3024万个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管理范围,其中,核发排污许可证326万张,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0.98万家,对268万家污染物排放量很小的固定污染源进行排污登记,实行许可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口297万个,大气污染物排放口909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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