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宣传社会保险政策
日前,山西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推出一系列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措施。
通知,加强人员基数摸排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全面掌握以自主创业,非全日制就业,新业态等灵活多样方式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在其管辖范围内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和数据比对,建立实名制登记台账,全面掌握其毕业学校,毕业时间,就业形式,就业时间,参加社保等基本情况,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纳入城镇新就业人员统计范围,纳入一对一服务对象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将有创业意愿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创业培训范围,组织开店,市场分析,经营策略等创业培训,促进创业能力和成功率的提升支持各类高等院校,培训机构和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加强社会保险服务社保经办机构要与就业服务机构互通信息,向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宣传社会保险政策灵活就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可在户籍所在地,就业地或居住地就近参加社会保险对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补贴的2/3,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从就业补贴资金中列支
加强创业政策的落实从事自主创业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依托互联网平台购买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员工,还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首次创业并带动多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工商登记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给予1.5万元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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