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乡镇级机构改革取得实效实现了五个转变
大兴区乡镇一级机构改革于2020年12月底全面完成,今年4月进行实地考评经过评估分析,大兴区乡镇级机构改革取得实效,实现了五个转变
根据《北京市乡镇职责规定》,对乡镇一级党委,政府进行了各种事权划分,按照党群工作,平安建设,城乡建设,村庄建设,民生保障,农业农村和综合保障等7个板块划分为118项职责,明确了乡镇一级55项职责,28项帮扶,9项统筹,14项协调事项,从而将职责改为改革前的乡镇。
从见而不管到见而管好
将市,区行政执法431项职权下放到基层,在城管执法队基础上,整合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以前需要协调区级执法部门解决问题,而不是以镇政府的名义直接开展执法工作以前发现违建需要层层上报,然后和区级部门协调解决现在发现问题后,执法队直接立即响应制止,缩短了处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简政放权,权责更加一致,解决了属地管理执行难的问题,提高了执法效率和基层治理水平
从分级分散管理向扁平化综合管理转变
推行大部制,深化镇级资源,力量,职能整合,集中力量办职能相近,业务范围趋同的事项,将10至12个内设机构精简为6至8个,由镇领导班子副组长兼任,对镇级机构实行全面扁平化管理比如改革前,乡镇一级的农发办管农田,新农村建设办管农村改革后整合为农业农村办公室,具体负责三农增强了机构的综合功能,提高了行政效率,实现了一个部门负责一项工作,一个部门负责一项工作
从被动承担上级任务转变为主动服务基层。
围绕基层的管理服务要求和诉求,事业单位设置由原来的向上对应区级部门,变为向下面向基层根据活动,窗口,平台的设置,强化了服务基层的功能比如,推动服务进一步向村级延伸,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建立标准化村级政务服务站,受理民政,计生,社保等47个高频民生事项等,实现事情不出村就近办理,通过对事项的联审联办和部门协调,让事项在工作人员中流转,让事项跑到底,从细节上提高人们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从有限的晋升空间到有前途的职位
行政编制不再核定到内设机构,赋予各镇统筹调配人员的自主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统筹安排,实现工作力量向最关键的地方配置,实现编制资源效率最大化,政府部门的科级领导由按部门核定改为按比例核定,科级领导总数比过去有所增加过去人多位置少的局面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实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职级晋升制度,打破基层事业晋升天花板,积极激励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项具体措施使基层干部个人发展有了更多可能,有效提振了基层干部精神,促成了多方搭台唱戏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激发了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根据评价结果,大兴区将继续完善乡镇级机构改革措施,进一步推进机构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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