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国家增加的74种药品全部纳入北京市医保药品目录

栏目:时讯快报    来源:中国网    阅读量:8207   作者:樊华    发布时间:2021-12-28 16:37   

最近几天,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国家2021版药品目录调整情况,对北京市医保药品目录进行了有进有出的调整,对部分药品报销范围,报销类别进行了调整,对北京市门诊特殊疾病等用药报销政策进行了完善。

调整后的医保目录2022年1月1日实施,适用人群包括北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参保人员。

例如治疗脊髓型肌萎缩症的诺西那生钠注射液在谈判前儿童年均费用约200万元,谈判后儿童患者年均药费约为10万元,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降低到约3.4万元。。

而北京市此次调整则正是落实国家2021版医保药品目录,将国家增加的74种药品全部纳入北京市医保药品目录。

并且此次出台文件同步将11种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删除的药品从北京市医保药品目录内删除,删除的药品主要是近几年使用量少,可替代性强的药品。

此外,在67种谈判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同时,结合北京市情况,部分年度费用较高的药品报销政策也进行了调整完善。

如将新增药品氨吡啶缓释片纳入多发性硬化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帕米帕利胶囊等21种其他新增药品纳入了本市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病等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新京报快讯近日,北京市医保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通知,将诺西那生钠注射液等74种创新药纳入北京市医保报销范围,平均降幅为671%,同时对北京市门诊特殊疾病等用药报销政策进行了完善。

相关药品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后,门诊发生的药费可按住院报销政策标准执行,例如治疗卵巢癌,输卵管癌等恶性肿瘤的帕米帕利胶囊在谈判前患者年桔药费约25万元,谈判后患者年均药费约为12万元,门诊特殊疾病政策报销后退休职工该药年均个人负担降低到约1.8万元。

并且自2001年起,北京市针对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大病患者,建立了门诊特殊疾病制度,其门诊治疗发生的相关医药费用,按照住院报销比例和报销标准报销,360天内只收取一个起付线目前,北京市门诊特殊疾病已达到17种

针对国家谈判成功药品,对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适用于多种疾病治疗的药品,北京市参照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水平,对阿加糖酶α注射用浓溶液等14种药品继续试行门诊按固定比例负担,实行单行支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80%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0%支付。

此外美托洛尔口服常释剂型等5种药品名称,奥美拉唑注射剂等513种药品的报销范围,克霉唑口服常释剂型等1263种药品报销类别也按国家要求统一进行调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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