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农业保险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要围绕以下5个方面重点开展工作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围绕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着眼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坚持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
2021年,银保监会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服务农业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保障粮食安全,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机制,不断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刘福寿还表示,中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大型银行普遍设立了“三农”金融事业部或专营机构,通过单列信贷计划,内部资源倾斜,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措施,初步形成了“敢贷”“愿贷”的乡村振兴金融内部专营机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逐步回归支农支小定位,金融机构积极运用金融科技和大数据技术,创新线上信贷的产品,普惠金融产品服务日益丰富,服务效率不断提升。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明确经营规则指导行业协会研究制定种植业,养殖业,森林保险承保理赔业务规范,细化操作标准持续加强农业保险经营条件管理,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强产品监管,切实维护投保农户合法权益强化农业再保险监管,指导中农再依法合规发挥作用,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二是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提升农险服务能力与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粮食作物保障水平加强系统上下协调,明确政策导向,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为当地特色农业发展提供保障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挥农业保险社会管理功能,改善农村社会治理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研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森林保险风险区划工作,并在6省探索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县级区划试点工作,促进农业保险风险区划和费率分区科学化,精准化指导行业协会开展森林保险,育肥猪保险,能繁母猪保险产品示范条款制定工作,提升产品标准化水平强化科技赋能,推动农业保险数据共享,推进全国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线上化工作,促进农业保险持续转型升级
2021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976.02亿元,同比增长19.77%,为1.78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4.72万亿元我国水稻,玉米和小麦三大粮食作物承保覆盖率约80%,有力保障了粮食安全除中央财政补贴的16大险种外,农业保险还为蔬菜水果,牲畜家禽,水产养殖等地方优势特色农业提供风险保障,为地方优势特色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同时,农业保险积极防范化解农业大灾风险,充分发挥风险防范和损失赔偿作用,促进灾后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在2021年7月河南强降雨灾害中,农业保险估损4.98亿元,已支付赔款4.55亿元,在8月底即完成绝收秋粮作物的全部理赔工作,有力保障了河南秋粮生产在山西强降雨灾害事件中,农业保险支付赔款2.17亿元,已全部赔付到位
下一步,为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要围绕以下5个方面重点开展工作。。
一是适应新形势新阶段,深入贯彻落实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支持和补贴力度,加强农业保险政策宣导,增强三农领域风险保障意识全面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任务,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稳定基础产能,防止生产大起大落按照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的目标要求,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组织和机制保障合理界定政府和市场行为边界,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权利关系完善农业保险协办,工作督办考核等制度机制建立多部委常态化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保险要参与三次分配机制建设,在实现共同富裕实践中,创新产品和服务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因疫返贫现象,进一步加大保险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信贷资金投入和保险保障力度
三是推进扩面增品提标,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稳步扩大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粮食安全的大宗农产品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推广三大主粮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试点扩大中央财政以奖代补试点范围,逐步将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纳入补贴范围,支持各地发展优势特色农业推动农业保险产品创新,满足多元化特色需求2022年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稳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
四是夯实根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全国农业保险信息管理平台为核心,推动建立农业保险与农业农村信息共享机制优化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拟定机制,深入推进农业保险风险区划研究,实现基于地区风险的差异化定价
五是加强监管,更好维护广大农户合法权益构建农业保险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实现农业保险业务实时监测和全流程监管,加强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有机结合,提高农业保险监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维护农业保险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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