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松原:保障性住房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日前,记者来到松原市政务服务之家保障房窗口,只见这里正在进行保障性住房公开分配。符合条件的申报者本人或者代理人正在按规定流程填表、摇号选房、办理手续。
据了解,松原市保障房自2008年开工建设至今,累计建设7362套,其中已分配出售5762套、出租321套。而此次公开分配是今年第二次,也是对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下调后的首次。到2025年,全面完成66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任务(含公租房3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共有产权住房3万套);逐步提高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标准,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为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定价机制,松原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本地实际,对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进行适当下调,公租房租金下调后,低保家庭租金每月0.5元/平方米,低保家庭中有残疾人的租金每月0.3元/平方米;低收入家庭租金每月1元/平方米,低收入户家庭中有残疾人的租金每月0.8元/平方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进城务工人员家庭租金每月2元/平方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进城务工人员家庭中有残疾人的租金每月1.8元/平方米。《意见》指出,以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问题为主要出发点,充分发挥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作用,多渠道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不断完善符合广州实际的住房保障体系。
在确保住房保障政策落实到位、住房保障水平不降低、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按照“科学评估、优先保障、风险可控、合理处置”的原则,将存量闲置保障性住房及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建设的闲置的服务性用房一并面向社会公开出租。。同时,启动国有产权转让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松原市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增派工作人员,加班加点,采取一站式办公,在松原市政务服务之家二楼保障房窗口办理,经审核公示后,通过小区物业通知住户来保障房窗口签订国有产权转让合同,持相关手续可直接到政务服务之家一楼不动产窗口办理产权证。(记者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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