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将秸秆还田和离田工作任务纳入“田长制”管理
栏目:新闻资讯 来源:东方网 阅读量:7037 作者:安靖 发布时间:2021-10-25 10:48
18日,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2021年度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下沉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指导内容包括:
一是指导各地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政府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机构,指导各地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二是指导各地按照省政府要求把秸秆还田和离田工作任务纳入“田长制”管理,作业措施要落实到农户和地块。逐级签订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目标任务书。制定出台本区域内《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是指导各地建立秸秆资源台账领导负责制和专管员制度,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实行项目资金专账管理。
四是指导各地加快秸秆综合利用和还田、离田工作进度。同时,省生态环境厅与省河湖长制办公室沟通,重点督查水质明显恶化的河湖治理情况,将各地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纳入省河湖长制专项督查,每月向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提供国考断面水质信息,作为考核地方河湖长工作的重要指标。。
五是挖掘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和先进经验。
本年度秸秆综合利用下沉指导工作,从2021年10月下旬开始,到2022年本利用周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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