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2021年开始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青年人及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群体
栏目:新闻资讯 来源:东方网 阅读量:19065 作者:杜玉梅 发布时间:2022-01-28 11:23
建设数量相比上年提高4倍
申请时只审核申请家庭的住房状况,不设收入线
主要面向新市民,青年人及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群体
最近几天,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十四五期间,全区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2.35万套,其中,今年计划建设6.13万套,建设数量相比上年提高4倍,将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玉林,百色等10个设区城市落地实施。
广西自2021年开始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存在住房困难的新市民,青年人及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群体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时只审核申请家庭的住房状况,不设收入线,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且确保居住小区配套齐全,安全规范,服务较好
为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广西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出台多项政策,让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享受到财政,税费,金融,水电气价格等一系列政策优惠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自治区还将通过安排补助资金,发行专项债券,降低市场化融资利率,增加融资年限等多渠道给予资金支持在全方位支持下,目前各地正在积极通过新建,改建,改造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增加土地供应是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础。根据《意见》,将“进一步完善土地支持政策”被放在了支持政策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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