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对越南3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栏目:热点新闻 来源:证券之星 阅读量:7371 作者:夏冰 发布时间:2022-02-24 12:56
,因从进口自越南3批次冻巴沙鱼的6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越南水产品生产企业Thang Loi Frozen Food Enterprise ,TG FISHERY HOLDINGS CORPORATION,HUNGCA Co.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
因从进口自印度尼西亚1批次冻墨吉对虾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1批次冻带鱼的5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1批次冻鱿鱼的1个内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印度尼西亚水产品生产企业UD.PIALA(注册编号为CR174-32),PT.KARYAMINAPUTRA(注册编号为CR554-14)和PT.SANJAYAINTERNASIONALFISHERY(注册编号为CR513-12)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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