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扩大到22个特困行业执行期延迟至2022年底
栏目:热点新闻 来源:东方财富 阅读量:5436 作者:安远 发布时间:2022-06-01 10:52
《通知》明确,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汽车制造,通用设备制造等其他17个特困行业延期扩产行业困难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延期执行期至2022年底,工伤和工作延期执行期——对疫情严重地区所有以单位参保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阶段延迟单位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执行期延迟至2022年底
《通知》提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岗位的作用加大稳定岗位回报支持力度,大型企业稳定岗位回报比例由30%提高到50%拓宽一次性在岗培训补贴受益范围,从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中小企业扩大到本地区的大型企业,有条件的省份可进一步扩大到无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等贫困行业5家企业企业在毕业年度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照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岗位拓展补贴,执行期限截至2022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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